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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儲能網獲悉,7月7日,廣東東莞發改局發布《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治理辦法》及相關任務指引(征求意見稿)。
此中提到,在東莞市投建的規模不小于4MWh的用戶側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經由發改局認定,依照實際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0.3元/kWh的事后資助,補貼累計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2023年5月12日,東莞印發了《東莞市加速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此中對用戶側儲能項目補貼也有說起。(相關閱讀:放電量補貼0.3元/kWh!廣東東莞重磅補貼加速新型儲能產業發展!)
當新型儲能企業增資擴產獲得東莞當地銀行貸款時,將根據利錢金額的3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獲得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討中間、工程研討中間、企業技術中間、產業創新中間等立項(認定)的新型儲能電池企業,根據分歧規格最高一次性給予100萬至500萬獎勵。
對應用于新型儲能,且獲得海運運輸證書,勝利通過海內市場電池產品認證并實現銷售的電池產品,按經評審審定認證價格的5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具有穩定治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且此中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設備原值不少于300萬元、研發和服務場空中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相關單位或機構等,將以事后資助形勢,按其設備購置費等平臺建設價格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治理辦法》及相關任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佈告
為搶抓新型儲能產業發展機遇,根據《東莞市加速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東發改〔2023〕95號),東莞市發展和改造局編制了《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治理辦法》及相關任務指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7月14日前,將修正意見和建議向東莞市發展和改造局創新和產業發展科提交。
東莞市發展和改造局
2023年7月7日附件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治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市當局關于推進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的任務安排,以及《東莞市加速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包養軟體若干辦法》(東發改〔2023〕95號)文件精力,支撐新型儲能產業培養和應用推廣,進一個步驟加強和規范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治理,結合東莞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專項資金是指列進市財政預算并用于支撐東莞市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培養以及應用推廣等任務的資金。專項資金應用堅持“規范治理、公開公平、凸起重點、重視績效”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條 東莞市發展和改造局(下稱“市發展改造局”)負責制訂專項資金治理辦法,編報資金預算,提出資金應用計劃和績效目標;組織資金的實施與治理,提出資金設定建議;負責依照有關任務請求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治理、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等。
第四條 東莞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負責制訂財政資助資金的預算治理、組織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辦理資金預算下達、組織實施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和重點績效評價。
第五條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東莞市科學技包養故事術局、東莞市投資促進局、東莞市市場監督治理局、東莞市商務局等部門,負責協助相關項目標評審擇優、核實、跟蹤治理、驗收認定等任務。
第六條 各鎮街(園區)發改部門負責協助市發展改造局組織項目申報、審核、評審、跟蹤治理、驗收認定和績效評價等監督治理任務。第三章 支撐范圍和條件
第七條 專項資金支撐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用處:
(一)企業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資助鼓勵企業實施新型儲能領域增資擴產,對因新型儲能領域增資擴產項目獲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撐。
(二)創新載體建設獎勵鼓勵建設面向高平安、低本錢、長壽命新型儲能電池發展需求的創新載體,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討中間、工程研討中間、企業技術中間、產業創新中間等,給予資金獎勵。
(三)產品出口認證資助鼓勵企業為開拓國外市場,開發新型儲能領域電池新產品,對獲得海內市場包養軟體準進權威認證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撐。
(四)示范應用資助鼓勵企業在本市范圍內開展新型儲能領域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項目建設,對投運的用戶側新型儲能示范應用項目給予資金支撐。
(五)公共服務平臺資助鼓勵企業聯動高低游供應鏈、高校研發機構等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對建設面向新型儲能領域個性技術研發、技術結果轉化與推廣、標準制訂、檢驗檢測、平安預警等需求的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給予資金支撐。
第八條 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單位應具備以下基礎條件:
(一)2023年以前在東莞市全市范圍內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領域企業,以及2023年(含)以后在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范圍內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領域企業(示范應用資助申請單位不受此條件限制)。
(二)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專門從事新型儲能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平易近辦非企業等機構。市當局或相關部門還有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短期包養礎條件和保證才能,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美的財務會計軌制。
(四)未被列進掉信懲戒名單范圍內。
(五)法令、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申報告訴或指南明確的其他條件。第九條 依照有關文件規定,屬于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的,不予資助。
第十條 本辦法支撐的項目與其他市級財政扶企政策存在穿插的,由申報單位自行選擇申請,不進行重復資助。
第四章 資金應用與治理
第十一條 市發展改造局根據年度預算把持額度、新型儲能領域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市委市當局確定的年度重點任務,制訂專題任務指引,明確支撐對象、標準、申報法式和分派方法等內容。
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總規模把持,其年度預算的治理與調整,依照市財包養情婦政專項資金在財務、績效評價等方面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市當局還有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市發展改造局根據每年預算規模和實際申報數量,在所屬專題項目任務指引規定的資助限額內,通過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評審擇優的方法,確定受資助項目、單位的數量,以及最終資助或獎勵額,以保證專項資金應用績效。
第十四條 市發展改造局對項目進行搜集儲備、分類篩選、評審論證、排序擇優、審查核實,構成專項資金資助計劃,按相關規定報市國民當局審批,市國民當局批準后,按財政資金撥付法式辦理請款和撥付手續。
第十五條 年度所需資金原則上在同意預算范圍內統籌解決,臨時需求追加預算的,或確有需求調整預算的,由市發展改造局按市財政專項資金治理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市當局還有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六條 資金申請方必須對所供給的有關資料真實性負責。資金申請方需出具承諾函,承諾所供給資料真實,如供給虛假資料所形成的一切后果由資金申請方負責。市發展改造局對申報項目進行不按期抽查,如經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的監督治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及責任究查等依照市當局出臺的關于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治理辦法、財務治理辦法、績效評價、責任究查等辦法規定執行。市發展改造局落實資金項目標監督檢查,跟進資助單位運營情況及資助項目實施情況,優化資金應用。
第十八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應用治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軌制和會計核算辦法,妥當收拾、保管財物及結果方面的原始憑證資料,自覺接收發改、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供給完全、真實的數據信息及資料。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治理實行責任究查機制。對專項資金應用治理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個人,依照《中華包養網dcard國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令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項目承擔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結束撥付財政資助資金,由市發展改造局負責追繳已撥付的財政資助資金。
(一)供給虛假資料或憑證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二)不依照請求規范項目資金付出治理和專賬治理,導致無法證明經費收入的真實性,且拒不整改的;
(三)將與項目實施內容無關的經費收入納進項目投進經費核算范圍,且拒不整改的;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屬于重復申報的(包含已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立項資助且獲得市財政配套資助的項目,再次申請市立項資助的);
(五)將統一筆經費收入多頭記賬,在分歧的項目重復列支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六)項目組織實施不力,形成不良影響或損掉的;
(七)項目承擔單位無正當來由導致項目沒有正常開展的;
(八)其他掉信行為,其他違法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執行。
第六章 包養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發展改造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全市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的實際,適時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用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東莞市新型儲能企業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資助任務指引
2.東莞市建設新型儲能創新載體建設獎勵任務指引
3.東莞市新型儲能電池產品出口認證資助任務指引
4.東莞市新型儲能示范應用資助任務指引
5東莞市搭建新型儲能公共服務平臺資助任務指引
附件1
東莞市新型儲能企業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資助任務指引(征求意見稿)
根據《東莞市加速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東發改〔2023〕95號)第一點第(二)條,制訂本任務指引。
一、申報對象
(一)2023年以前在包養俱樂部東莞市全市范圍內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領域企業,以及2023年(含)以后在東莞市戰甜心寶貝包養網略性新興產業基地范圍內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領域企業。
(二)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單獨核算,稅收征管關系和統計關系均在東莞市范圍內,專門從事新型儲能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或其控股子公司。
二、申報條件
(一)面向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固態電池等先進新型儲能技術路線的原資料、元器件、工藝裝備、電芯模組、電池治理系統(BMS)、能量治包養理系統(EMS)、儲能變流器(PCS)、系統集成等領域建設的增資擴產項目(包含氫儲能領域)。
(二)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東莞市內,已獲得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項目必須要有新購置生產設備投資。
(三)項目標實際投進以發票等符合法規票據為準,金額不含稅,且必須是用于本項目標公道價格,以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供給的項目開支專項審計報告為準。
(四)新建或擴建的工業廠房用地性質須為工業用地。
(五)通過在莞銀行機構獲得的新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放款每日天期必須在申報期的上一年度內。不限貸款刻日及擔保方法,只限國民幣貸款。
(六)申報項目未獲得過同類型市級財政資金支撐。申報單位不存在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的情況。申報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包養意思懲戒政策和軌制規定,未被列為掉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資助方法與標準
對合適條件的新型儲能企業,在政策有用期內因增資擴產獲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經核準:
(一)每個項目按金融機構當期(上一年度)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錢金額(不包含罰息)的30%給予補助(放款每日天期需在上一年度內,以放款憑證記載每日天期為準),如貸款實際利率低于基準利率則依照實際利率進行補貼。
(二)單個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企業還息發生斷續的,超越放款次月起至包養金額2026年5月8日(政策有用期)范圍以外發生的利錢,不予續計資助。
(四)本項資金根據預算規模和項目申報數量情況,可適當調整最終資助比例和金額,資金用完即止。
四、申報資料
(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東莞市新型儲能企業增資擴產貸款貼息補助申請表;
(三)項目貸款合同及金融機構撥付貸款憑證,應在憑證上注明該貸款用于新型儲能領域XXX增資擴產項目;
(四)每個合同所申報期數的利錢明細表(銀行蓋章件);
(五)貸款利錢付出憑證(如利錢發票、利錢進賬的銀行回單等)復印件;
(六)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成分證復印件;
(七)項目申報期內專項審計報告(含固定資產投資相關情況)或上一年年度審計報告;
(八)項目實施地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一代碼”項目代碼回執(測算項目單位登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打印獲取)。
(九)在申報每日天期內申報獎勵的項目單位經營應用的新建工業廠房和新購置生產設備的佐證資料。填寫申報獎勵的新建工業廠房投資明細表、新購置生產設備投資明細表和明細表匯總,供給對應的相關合同(包含固定資產購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劃一),工程結算證明資料(包含建設、施工、監理簽字認定的工程結算單或進度單,工程計價明細表,工程完工造價結(決)算書等),發票,付款記賬憑證,銀行付款回單,確認資產的記賬憑證,工程或設備(含銘牌)固定資產照片等相關資料。每份合同對應包養的工程結算證明資料、發票、付款記賬憑證、銀包養app行付款回單、確認資產的記賬憑證、照片等按順序排序收拾裝訂;
(十)有關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五、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每年5—6月開展一次組織申報任務,通過線上平臺進行申報,市發展改造局發布申報文件,企業登陸“莞財攙扶幫助”進行網上申報。
(二)情勢審核。市發展改造局對企業網上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情勢審查。網上情勢審查通過后,企業在線打印申報表格,連同其他申請資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封面章及騎縫章)并提交所屬鎮街(園區)發改部門。
(三)鎮街審核。企業所屬鎮街(園區)發改部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在申報表格的鎮街(園區)審核意見欄中蓋章確認。
(四)組織評審。市發展改造局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并同步征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局等有關部門意見,確有需求,可委托專家或第三方開展核對包養,構成綜合意見。
(五)社會公示。市發展改造局將擬申請補貼企業、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女大生包養俱樂部有異議的項目,將會同有關單位進一個步驟核實,經核實不合適條件的項目不予支撐。
(六)上報市當局。市發展改造局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消除后的資助計劃上報市當局。
(七)資金撥付。市當局同意資助計劃后,市發展改造局依照任務流程辦理資金撥付。
六、監督檢查
(一)資金申請方必須對所供給的有關資料真實性負責。資金申請方需出具承諾函,承諾所供給資料真實,如供給虛假資料所形成的一切后果由資金申請方負責。市發展改造局對申報項目進行不按期抽查,如經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包養女人為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二)專項資金的監督治理、績效評價、信息公開及責任究查等依照市當局出臺的關于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治理辦法、財務治理辦法、績效評價、責任究查等辦法規定執行。市發展改造局落實資金項目標監督檢查,跟進資助單位運營情況及資助項目實施情況,優化資金應用。
(三)獲得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應用治理,自覺接收市發展改造局、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軌制和會計核算辦法。項目單位若有弄虛作假、調用、不按規定應用專項資包養意思金等行為,將發出專項資金并按有關規定究查責任。
七、其他說明
(一)按實際提交利錢付出憑證計算貼息。
(二)統一筆貸款只可以提交一次申請。
(三)企業在分歧銀行有新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的,貼息補助可累加,企業申報時須匯總在統一申請表一并申報。
(四)僅供給貸款進賬的銀行回單不克不及作為貸款發放包養感情憑證,須供給經銀行蓋章的放款憑證。
(五)如放款操縱機構屬在莞銀行機構,但貸款合同簽訂方非在莞銀行機構,不合適申報條件。
附件2
東莞市建設新型儲能創新載體建設獎勵任務指引(征求意見稿)
根據《東莞市加速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東發改〔2023〕95號)第二點第(五)條,制訂本任務指引。
一、申報對象2023年以前在東莞市全市范圍內注冊成立,以及2023年(含)以后在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范圍內注冊成立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專門從事新型儲能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平易近辦非企業等機構。
二、申報條件
(一)面向高平安、低本錢、長壽命新型儲能電池發展需求布局建設,且已獲得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討中間、工程研討中間、企業技術中間、產業創新中間等立項(認定)。
(二)項目單位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才能,經營治理狀況傑出,財務軌制健全,具有較高程度的研發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傑出的產學研一起配合基礎。
(三)項目負責人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必定學術位置或技術優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求的組織治理和協調才能。
(四)項目采用的自立技術結果(包含自立知識產權、消化接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具有先進性和傑出的推廣應用價值。
(五)申報項目未獲得過同類型市級財政資金支撐。申報單位不存在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的情況。申報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軌制規定,未被列為掉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資助方法與標準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產業創新包養網比較中間、工程研討中間,給予一次性40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部委認定的企業技術中間,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2.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造委認定的工程研討中間,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造委認定的產業創新中間,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四、申報資料
(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單位資質資料;
(三)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討中間、工程技術研討中間、企業技術中間、產業創新中間等立項建設批復文件,已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還需供給項目驗收文件;
(……四)有關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五、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每年5—6月開展一次組織申報任務,通過線上平臺進行申包養留言板報,市發展改造局發布申報文件,企業登陸“莞財攙扶幫助”進行網上申報。
(二)情勢審核。市發展改造局對企業網上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情勢審查。網上情勢審查通過后,企業在線打印申報表格,連同其他申請資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封面章及騎縫章)并提交至市發展改造局。
(三)組織評審。市發展改造局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并同步征求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有關部門意見,確有需求,可委托專家開展核對,構成綜合意見。
(四)社會公示。市發展改造局將擬申請補貼企業、項目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有異議的項目,將會同有關單位進一個步驟核實,經核實不合適條件的項目不予支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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